日期:2025-06-23 22:06:44
近日龙坤投资,辽宁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5年1月24日,奥维通信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45,000万元至52,000万元,净利润亏损3,200万元至4,500万元。然而,到了4月22日,公司又发布《关于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公告》,将预计营业收入调整为28,000万元至29,900万元,净利润亏损幅度扩大至5,000万元至7,500万元,这表明公司前期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2025年4月29日,奥维通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龙坤投资,会计差错更正影响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导致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辽宁证监局指出,奥维通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方、时任财务总监戴明、时任财务总监李继芳、财务总监梁艳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龙坤投资,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奥维通信及杜方、戴明、李继芳、梁艳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辽宁证监局提醒奥维通信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该公告落款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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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龙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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